财产混同

最高法院:能否以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和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判例31/100篇

最高法院:能否以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和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判例31/100篇

除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特殊规定外,执行程序中原则上不能以公司和其股东之间出现财产混同或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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